呼伦贝尔学院2019年工作要点
  发表时间:2019年03月04日 

2019年学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2019年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工作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推进转型发展,深化综合改革,规范内部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发挥学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和二级学院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引导全体党员和广大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针对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能力不足、政治行为不端等突出问题强弱项补短板,做到党的政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2.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呼伦贝尔学院“学习强国”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挥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学与研究中心和“新时代讲习团”作用,加强线上线下“学习讲堂”建设,开展师生理想信念、普法宣传、形势与政策、民族团结进步、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理论宣讲和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坚持正面舆论宣传导向,进一步提高学校知名度、美誉度。开展第三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研课题立项和2019年度思政论文、思政创新案例征集。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好《呼伦贝尔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呼伦贝尔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年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定《呼伦贝尔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群体性活动内容监管和审查工作意见》。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分析研判,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推进会和总结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

4.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坚持和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制定《呼伦贝尔学院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党支部工作标准,针对基层党建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加以改进和完善。提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质量。发挥大学生党员先锋站等平台作用,抓好学生党建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制定《呼伦贝尔学院2019—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发挥校院两级党校作用落实《呼伦贝尔学院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方案》,树立“对标争先”典型,强化典型引路,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重要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先锋模范作用。推进融合党建发展,制定实施意见,深化组织融合、资源融合、工作融合。

5.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强化政治忠诚,激励担当作为,做好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考察、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关心关爱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干部队伍,注重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队伍结构日趋合理落实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各项规定,加强领导干部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干部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做好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创新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模式,推动校内巡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及新表现,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整治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

7.加强统战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统战队干部队伍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强化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召开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议,选派党外年轻干部参加相关培训。开展“统战之家”系列活动贯彻民族宗教政策,落实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和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抵御防范校园传教渗透。

8.加强工会建设。发挥工会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继续创建“教工小家”,竭诚为职工服务,做好送温暖和帮扶工作。关心职工身心健康,开展职工文体活动。举办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组织教师参加自治区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落实教代会提案办理。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9.加强共青团建设。发挥共青团职能,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完善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建设。加强青年团员思想引领,扎实推进“青年大学习”行动和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评选“十佳大学生“大学生自强之星”。开展第七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积极筹备参加全国机器人大赛。推动大学生志愿服务制度化、日常化、便利化开展。举办五四运动100周年纪念活动。加强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和团干部队伍建设,评选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

二、以重点工作为抓手,提高改革发展能力

10.继续深化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树立持续整改意识,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规章制度和整改措施,提高整改质量。经常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效。

11.完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进行任务分解,强化督导落实。在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等方面完成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编制上报《呼伦贝尔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报告》。

12.做好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准备工作。对照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条件和标准,整合资源、补齐短板、集中力量、做强优势,全力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寻求与其他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途径,鼓励我校教师兼任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积累研究生教育经验。

13.推进转型发展。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推动专业体系、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系统性改革。加强获批的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管理。完善行业学院运行管理机制,推进“引校入厂”和“引厂入校”校企合作行业学院建设,探索与相关企业联合设立产业学院、创新基地途径。落实《呼伦贝尔学院转型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做实做细相关工作,完成转型发展试点年度任务,做好试点工作期中检查与评估

14.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隐患了解掌握国家和地方财政政策,寻求政府支持,多方筹措办学经费,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努力争取生均拨款和各类教育财政资金增加。落实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对我校转型发展经费支持。积极向呼伦贝尔市政府申报政府债券。

15.开展校园基本建设。完成中俄蒙青少年足球馆建设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完成人工湖设计及改造工程,推进工程类和综合类实验实训中心等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和开工建设。积极争取资金进行校园辅路和管网、电力设施、教学楼等的维修改造。继续推进校园封闭工程。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政策法规,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库,强化工程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16.做好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工作。启动新一轮处级、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制定聘任工作方案,明确资格条件、程序步骤和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严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纪律,做好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

17.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和落实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会议议事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学术发展、学术评价等事项中的重要作用。筹备召开六届一次“双代会”,加强教代会执委会工作。引导职能部门减政放权,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探索适合我校特点的校院两级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加强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编辑《呼伦贝尔学院规章制度汇编》(2019)。制定《呼伦贝尔学院党务公开实施办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18.学习贯彻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党代会报告和有关文件精神,理解领会大会主题、目标和任务。各部门按照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调整充实年度工作计划。

19.开展“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制定《呼伦贝尔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工作方案》,结合实际调整相关内容,把“十三五”发展规划总结、检查、调整情况有机结合并抓好落实。

20.推动综合改革。落实自治区《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有关高校改革的文件精神,针对上级政府在学科专业设置、机构和岗位设置、进人用人、职称评审、经费使用、资产处置等方面下放的权力事项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或管理制度。推进绩效工资改革。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21.树牢本科教学中心地位。学习和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筹备召开第五次教学工作会议,开展办学思想大讨论。深化学分制改革,完善转专业、辅修专业等制度。

22.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建立专业动态调整、预警和退出机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强专业设置规划。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梳理各专业办学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专业予以停招缓招,改善新建专业办学条件。启动一流专业建设工作。推动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落实《呼伦贝尔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筹划工程教育专业、商科与文科类专业认证准备工作。

23.课程建设水平。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引进在线优质教学资源。推进混合式教学改革,力争在国内有影响的课程平台上建设自主的公共资源课,校内建立一批高水平的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开展“杜绝水课、打造金课”行动,落实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加强“智慧教室”和实验室智能化建设,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变革。构建“互联网+”和大数据下的学习指导和教学评价系统。落实《呼伦贝尔学院关于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实施意见》《呼伦贝尔学院课程思政实施方案》,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

24.强化实践教学条件建设。进一步整合实验室资源,加大理工科实验室投入力度。做好各级财政资助实验室项目建设,积极申报自治区虚拟实验室(中心),力争理科、工科实训中心建成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提高实验室利用率,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相关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实验室对学生和社会开放。加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力度,提高运行质量和利用效率。

25.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机制。完善教学督导体系,加强教学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开展评教评学。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落实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和过程管理。完成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编制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6.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创新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全程指导。落实好学生学业职业规划论文(德育论文)撰写指导工作。推动各学院依托实验室、实训中心和实践基地建设校内外众创空间,引导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优先扶持科技成果转化类大学生创业团队加强创业学院和大学生创业园运营管理协助呼伦贝尔市推进大学生创业创新基地建设。举办第四届学业职业规划大赛,组织学生参加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各级各类学科竞赛。遴选和培育创业孵化项目、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立大学生创业团队联盟,举办创业论坛和创业沙龙。

27.加强民族教育。加强蒙语授课专业建设。进一步优化蒙语师资队伍。完善蒙语实践教学体系设计和课程建设,提高蒙语授课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开展蒙语教学信息化建设。召开蒙语教学研讨会。

28.办好继续教育。做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开展中学教师继续教育,举办职业培训。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活动,做好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四、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29.加强学科建设和科研管理。筹备召开学科建设工作会议。加大对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分类评价机制,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报批、审核、报销流程。评选年度优秀科技工作者。

30.加强科研立项和学术交流。贯彻落实科技政策法规,积极参与呼伦贝尔市重大项目、自治区和国家重点项目。按照重点申报一批、明确培育一批、计划谋划一批的原则,做好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申报,确保国家级项目数量有所增长。鼓励和支持横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经费达到200万元。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办社会名家讲坛和博士教授论坛,举办3~5个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和50场校外专家学术讲座。

31.加强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创新培育团队和科研机构有任务、有课题、有成果。做好特华博士后工作站各项工作。

五、发挥优势和突出特色,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32.明确服务地方定位与途径。对接地方经济社会文化需求,找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途径、方式、通道和平台,探索多样化社会服务模式。做好阿荣旗兴安镇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冬运会呼伦贝尔赛区有关服务工作。落实《关于落实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推动呼伦贝尔市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2019年重点任务推进实施方案》中牵头或配合的任务。

六、深化校园文化建设内涵,提高文化传承创新能力

33.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呼伦贝尔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呼伦贝尔学院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创建自治区文明校园加强校园文化设施与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校园建筑物、道路、景观名称。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和第26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第21届田径运动会。发挥呼伦贝尔学院乌兰牧骑文艺宣传作用,打造校园文化精品。积极融入地方文化建设,推进呼伦贝尔古城古迹遗址考证立碑等项目,挖掘“三少”民族历史民俗、冰雪体育等文化资源,开展民族历史文化研究。

七、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提高开放办学能力

34.不断推进国内合作交流。继续实施校企合作,拓展校企合作专业共建项目建设。继续实施校地合作,与呼伦贝尔市域内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政策咨询、智力引进、继续教育等方面共同构建互为依托、协同发展的平台。继续实施校校合作,发挥好呼伦贝尔市高等教育发展协作联盟作用,落实好区外合作高校对口支援我校相关工作。推进校友工作,筹建校友联络机构。

35.积极拓展国际合作交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内蒙古自治区“向北开放”战略,继续拓展与俄罗斯、蒙古国及其他国外高校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继续加强师生校际交流工作,落实公派出国项目,做好出国留学人员和来华留学生工作。推进国际学术文化艺术交流。加大引智力度。发挥好赴俄留学培训基地、俄罗斯语言等级测试中心和汉语培训实习基地作用。建设好国际教育学院。

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书育人能力

36.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坚持培养引进结合,拓宽人才信息渠道,努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亟需紧缺人才。制定《呼伦贝尔学院博士培养引进管理办法》,加大博士培养引进力度,支持鼓励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37.加强师资队伍培训。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培训、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师德师风培训。开展教师职业规划指导,加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等的培育。选派教师外出进修学习、挂职锻炼和到企事业单位参与生产实践,增强专业实践能力。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38.完善人事管理机制。落实各类人才工程申报、管理和服务,发挥人才工程引领作用。做好2019—2022年岗位聘任工作,加强合同制人员管理完善职称评聘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评选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三育人”先进个人。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在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教学质量工程及科研课题申报、职务晋升等工作中有效运用职工考核评价和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核查及重新改版工作,推进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

九、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能力

39.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落实《高校学生政治教育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及《呼伦贝尔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各学院学生教育管理主体责任,开展学生工作考核。细化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学生奖惩、资助育人、勤工助学、新生军训、征兵等工作水平。抓好学风建设、文明修身,宿舍文化节、主题教育、自律教育、大学生成长论坛等重点工作。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教育引导,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推进“易班”建设,发挥新媒体作用,提升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能力。发挥民兵应急营和国旗护卫队品牌效应,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落实美育、体育及国防教育相关文件要求,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晨练等体育活动,探索美育途径和平台,因地制宜开展校园劳动和校外劳动等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推进校院两级学生工作品牌建设工作。

40.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党务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优秀学生干部等队伍建设, 完善班主任与辅导员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开展辅导员、班主任培训,举办学生工作论坛、辅导员沙龙及辅导员工作典型案例征集。举办第七届辅导员班主任素质能力大赛。发挥辅导员职业发展中心作用,培育辅导员、班主任重点工作室及自治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

十、坚持依法治校,提高管理服务保障能力

41.做好综合事务协调工作。健全统计、法律事务、合同管理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统计、法律事务等工作机制。出台《呼伦贝尔学院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加强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做好信访工作。加强会议和公文管理,完善督查工作机制。

42.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完成基本建设财务账清理,进一步清理往来账款。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规定时限内用好专项资金。落实内部控制规范,规范收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工作,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和效率。

43.做好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法规,做好2019年招生专业确定、招生计划分配、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及新生报到工作。

44.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做好就业创业服务指导,开拓就业市场,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落实“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区民生”等基层就业项目。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支持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获取多种职业资格和能力证书。开展考研咨询、指导与服务。开展毕业生满意度调查,形成各专业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报告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报告,编制学校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召开就业创业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45.做好资产采购管理工作。健全采购工作机制,完善采购项目库,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开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调研。进一步加强公用房清查与管理。加强资产经营管理,做好资产调剂、报废、处置工作,提高资产利用率。

46.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完善学生食堂管理方式,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和价格稳定。完善物业服务外包工作,开展校舍和水暖电等公共设施巡查监控、维护维修,创建优美校园环境。开展节能减排,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和健康教育。加强书香宾馆、洗浴中心经营管理。

47.做好图书文献资源和学术期刊工作。根据教学、科研、管理需求制定图书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继续开展“读书月”活动。推进“三少”民族数据库建设和少数民族特色研究科研项目。推动图书馆智能化建设。提高文献资源建设、读者服务、参考咨询等工作水平。提高学报办刊质量,建设好学报的“三少民族·北方民族历史文化研究”名栏项目和“一带一路·呼伦贝尔研究”栏目。

48.做好校园信息化工作。完善信息化设施建设,注重信息化应用和服务,推动数字资源建设和网络信息技术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深度融合,运用校园信息化管理系统促进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推动第三方投资建设无线网络项目,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推广使用呼伦贝尔学院云盘,发挥云计算在服务教学、科研及管理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完善一卡通系统服务功能。做好网络通讯设施运行维护,加强多媒体教室运维管理,保证网络与信息安全。

49.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毒品预防、反恐怖、反邪教、扫黄打非等活动,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校园安全技防建设,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大校园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

50.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做好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基建修缮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等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中共呼伦贝尔学院委员会

呼伦贝尔学院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