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东部煤矿安全培训中心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培训项目收费标准公示(2026年8月15日执行)
  发表时间:2026年08月05日 

各矿山企业:

为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的要求:按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培训机构,收费标准由具有相应培训资质、资格的培训机构根据培训成本和供需情况自主确定。鉴于呼伦贝尔地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人员分散、培训规模较小,实操设备投入、师资运营成本偏高。经研究审议,现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培训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序号

培训类别

培训学时

收费标准

1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初训

56

1600

复训

24

480

2

特种作业人员

初训

90

1800

复训

24

480

3

其他从业人员

初训

72

600

复训

24

320


内蒙古东部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