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学校创建区级文明校园工作,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充分发挥榜样感召人、影响人、带动人的重要作用和 “善行义举榜”传播正能量的导向作用,促进学校师生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根据《呼伦贝尔学院关于设立“善行义举榜”的实施办法》,现将推荐2018年度“善行义举榜”候选人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可以是教师、学生个人或集体),其他党群行政部门推荐1名候选人(可以是教职工个人或集体)。
二、推荐标准
根据《呼伦贝尔学院关于设立“善行义举榜”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推荐,候选人需事迹突出,具有示范、榜样作用。
三、推荐要求
1.被推荐人或集体须填写呼伦贝尔学院“善行义举榜”推荐表(见附件)1份,加盖部门公章。
2.提供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请于3月20日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逸夫楼601),同时报送电子版至刘金红企业微信(电话:3103037)。
4.由学校思政研究会成立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上榜名单,公示后进行表彰奖励。
5.学院将在校园网、电视节目、校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先进人物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 呼伦贝尔学院关于设立“善行义举榜”的实施办法.doc
附件2善行义举榜推荐表.docx
中共呼伦贝尔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