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字〔2006〕76号)的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研究决定,同意推荐以下同志参加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
公示人员信息如下:
姓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党派 |
专业技术职务 |
行政职务 |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毕业时间 |
现从事 专 业 |
李鑫
|
男 |
1971 .11 |
满族 |
中共党员 |
教授 |
呼伦贝尔学院美术学院院长 |
本科、 内蒙古师范大学、 1996年7月 |
美术 |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1日——5月15日
联系电话:3103400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3103058,3103061人事处
人事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