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21年11月22日 

呼伦贝尔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坐落在被誉为中国最美的草原、全国最佳民族风情魅力城市的呼伦贝尔市,是一所立足呼伦贝尔市,服务内蒙古自治区,面向全国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是呼伦贝尔市唯一一所本科院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呼伦贝尔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招聘职位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辅导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10.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同时执行教育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1.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如遇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1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截止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名词解释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高校毕业生岗”是指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仅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三、发布信息

通过呼伦贝尔人才网(www.hlbrrc.com.cn)、呼伦贝尔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lbrc.cn/)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须通过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不支持手机、平板电脑登录网站报名,报名网站为呼伦贝尔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hlbrc.cn/),报名系统地址为:http://123.178.101.45:65533/,报名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项目人员”岗、“高校毕业生”岗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9:00—2021年11月30日17:00;

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9日9:00—2021年12月2日17:00;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或核减后将核减计划数调入普通岗位。被调整岗位的报名人员,可自行参加第二批次报名。

第二批次:普通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4日9:00—2021年12月5日17:00;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4日9:00—2021年12月7日17:00;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2021年呼伦贝尔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填写学历简历需从高中起,工作经历需写至报名开始之前,学历简历和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就业期间须填写起止年月并写明待业。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报名人员须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专业测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提交审查,审查通过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

4.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同步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部门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行咨询。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名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完成报名的人员须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环节使用。

五、笔试

(一)笔试由呼伦贝尔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开考比例: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

(三)笔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1.笔试内容为:

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按岗位分为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维修、计算机操作、土木工程和建筑学四类),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满分100分。

2.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满分100分。

3.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呼伦贝尔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5.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本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公布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在呼伦贝尔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要求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提前在呼伦贝尔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告。

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在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二)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未经呼伦贝尔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二学位专业报考者须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存放档案等证明,其档案应在报名开始日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由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多次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5.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七、专业测试

(一)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网络工程师岗位、计算机硬件维修岗位、计算机操作人员岗位,专业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操作能力,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操作(按岗位分为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维修、计算机操作三类),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3.基建工作人员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土木工程和建筑学专业知识答辩,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4.辅导员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讲主题班会,时间为15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程序详见《专业测试通知单》。

(三)专业测试由呼伦贝尔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评委现场打分,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为每位评委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经复核后当场宣布成绩。

(四)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网络工程师岗位、计算机硬件维修岗位、计算机操作人员岗位专业测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操作总成绩

2.基建工作人员岗位专业测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答辩总成绩

3.辅导员岗位专业测试总成绩=主题班会总成绩

(五)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需达到命题组开考前设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在呼伦贝尔学院人事处网站一并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专业测试总成绩×60%。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专业测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专业测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须在指定的旗市区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在呼伦贝尔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结果一经公布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呼伦贝尔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考者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伦贝尔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聘用通知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下列情形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如遇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四)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其他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呼伦贝尔学院人才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伦贝尔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要求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报名表》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在资格审查、递补、重要事项通知等环节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伦贝尔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lbrc.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0-3103061

监督电话:0470-3103200

技术咨询电话:0470-3103330

十三、本公告由呼伦贝尔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呼伦贝尔学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