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会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年03月08日 

各分工会:

为表彰在工会工作中实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校工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工会:校各分工会。

优秀工会干部:校各分工会主席、委员及各委员会委员。

工会积极分子:在岗一年以上的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工会评选条件

1.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动员和团结教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2.积极协助党总支开好二级单位教代会,程序规范,材料齐全。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代会和其它形式,积极参加本部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3.关心教职工生活,反应教职工心声,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4.协助本部门,组织教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竞赛活动,形成学业务、比能力,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

5.积极参加学校和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组织教职工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

6.搞好分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吸收、教育工作;

7.管好、用好会员经费;

8.档案齐全。

(二)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热爱工会工作,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组织能力强,积极认真地完成校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工会干部应有作用;

3.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工会工作,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努力为教职工服务,积极帮扶贫困教职工,尽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在工作中受到教职工的信赖和拥护;

5.积极协助党总支开好二级单位教代会,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

6.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成绩显著,在教书育人,师德师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

(三)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积极支持和参加本部门民主管理与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3.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团结同志,文明礼貌,廉洁奉公,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评价;

4.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5.认真完成工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工会活动并发挥骨干力量。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先进基层工会评选:由校工会组织各分工会开展年度工作述职,民主互评推荐,由校工会根据年度工作表现、汇报材料和民主互评结果,按照分工会总数的30%左右比例,择优评选。

(二)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以工作实绩为依据,按照名额分配由各分工会推荐,校工会审核。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注重实绩,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分工会研究后报送校工会。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报送1000~2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

四、表彰奖励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内工发〔2018〕6号)文件中“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规定,“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获奖单位及个人将由校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五、报送方式和时间

请各分工会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校工会综合工作部(逸夫楼111室),材料电子版发至李红企业微信。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联系人:李红,联系电话:3103046。

此通知

附件:1.2021年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名额分配表

    2.呼伦贝尔学院先进基层工会推荐和审批表

    3.呼伦贝尔学院优秀工会干部(积极分子)推荐和审批表



呼伦贝尔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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