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11日 

各学院: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内教 外函〔2023〕70号》转发给你们,有意向申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留学项目的我校在职在编教师,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查阅2023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按照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外语合格条件、材料准备等要求进行申报。2023年西部地方项目申请人员仍然须先取得外方正式邀请函和外方导师签字的个人简历后方可申报。详见通知文件和网站公告。

请注意,申请人须于5月15日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并于15日17:00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综合评价所需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茁

联系电话:0470-3103061

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