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11号)、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安委办〔2023〕53号)、《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呼安委办字〔2023〕70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增强广大师生对安全知识常识的了解,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真正将安全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做到人人讲安全,时时想安全,事事为安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安排在2023年6月。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参与人员
呼伦贝尔学院全体师生
四、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识和能力水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想安全,事事为安全”的安全氛围。
五、活动安排
(一)安全班会
1.各二级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于6月16日—6月30日期间,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班会(重点强调饮酒、放假期间防溺水,防火防盗、交通等安全问题展开),以案说法,各学院自行收集照片,至少发布一篇推文。
2.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于6月16日—6月30日期间,组织学院班主任、辅导员等,开展以“安全经验大家谈”为主题的座谈会,以案说法,至少发布一篇推文。
(二)安全隐患排查
1.各二级学院自行选择活动方式组织学生对宿舍进行安全隐患自查。
2.由学生工作处牵头,校园安全管理处协助,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深入到学生宿舍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各二级学院自行收集照片,至少发布一篇有关宿舍安全隐患自查活动的推文。
(三)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识和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感、幸福感。
(二)加强统筹协作。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开展好宣传活动,提升校园安全水平。
呼伦贝尔学院校园安全管理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