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员工车辆信息重新录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29日 

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管理,加强校园车辆管控,根据《呼伦贝尔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呼院字〔2023〕53号),网络中心对学校车辆识别系统进行升级,现需要对全体教职员工车辆信息重新录入。具体要求如下。

一、每位教职员工(包括四类务工人员、与学校签订服务合同的单位相关人员)原则上只报个人名下的1台车辆信息,信息要求准确、详实。因其他原因需要增加录入车辆信息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校安处汇总,并提交学校审批(其他车辆仅限于自己名下的另外车辆或夫妻、父母、子女的1台车辆)。

二、请各部门、二级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教职员工、分管范围内四类务工人员或服务人员的车辆信息统计和报送。学校领导车辆信息由党政办负责统计和报送。

三、各部门、二级学院按人员类别分别填写《呼伦贝尔学院教职员工车辆信息汇总表》《四类务工人员及服务车辆信息汇总表》《其他车辆信息汇总表》。

四、车辆信息汇总表,需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于2023年7月4日12:00前,将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校园安全管理处治安科(敏学楼校园安全管理处校园警务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园安全管理处刘建波企业微信,逾期不予受理。

五、在工作期间,需要申请录入车辆信息的人员,需要填报《呼伦贝尔学院车辆信息录入申请表》。

此通知


校园安全管理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