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鼠疫控制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鉴于此次鼠疫的重大危害性,为确保我校一旦发生鼠疫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保障广大教职员工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曙光
副组长:乌云达来
成 员:尹立军 李健 那木斯来 毛永强 各二级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那木斯来(兼)
(二)职责
1.学校成立鼠疫应急领导小组,形成统一的预防体制,负责监督实施预案,全面配合相关医务部门进行学校鼠疫防治工作。
2.一旦学校出现鼠疫疫情时,办公室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技术力量进行预防控制,指导全校防范鼠疫的发生和传播,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疫情。
3.小组成员加强宣传工作,及时沟通,掌握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做好相应排查工作,稳定师生情绪,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
4.办公室负责落实防治鼠疫的各项具体工作及疫点的消毒工作,校园安全管理处负责门卫的管理。
二、疫情的确认与报告
一旦发现鼠疫疑似病例,必须立即强制隔离、切断传染源、防止交叉感染并报告学校总值班室和学校后勤管理处校医院。校医院负责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海拉尔区疾控中心报告。
三、疫情的预警、应急反应的启动与终止
(一)疫情的预警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由校医院提出预警:
1.主要宿主或主要媒介数量异常升高。
2.鼠疫染疫和可能染疫的宿主动物非法运至学校。
3.周围地区发现动物之间或人之间有鼠疫疫情。
(二)疫情应急反应的启动
1.在接到发生鼠疫疫情报告后,鼠疫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请示上级医疗机构鼠疫防治专家进行确认,并根据报告的信息、监测资料确认结果对疫情进行分析、评估。
2.根据鼠疫防治专家的评估意见,由学校鼠疫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及预警的指示。
3.各部门(院系)在学校鼠疫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分工负责、科学有序、统一指挥、行动快速、协同作战的原则,履行各自的职责,快速、积极、有效、合理地参与鼠疫防控工作。
(三)疫情应急的终止
1.一般鼠疫疫情,疫区处理已按标准要求全部完成,疫区内已达到灭鼠、灭蚤及环境卫生标准,由呼伦贝尔市鼠疫疫情控制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次应急反应结束。
2.较重鼠疫疫情,疫区处理已按标准要求全部完成,疫区内已达到灭鼠、灭蚤及环境卫生标准,末例腺鼠疫病人治愈出院9天后无新病例发生,由呼伦贝尔市鼠疫疫情控制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次应急反应结束。
3.严重和特别严重鼠疫疫情,疫区处理已按标准要求全部完成,疫区达到灭鼠、灭蚤和环境卫生标准,末例鼠疫病例治愈或死亡经终末消毒,9天后无新病例出现,由自治区专家委员会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提议,特别严重鼠疫疫情经中央政府批准,本次应急反应结束。
四、鼠疫防治任务的分工
(一)后勤管理处
1.负责疫情监控及监督落实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2.负责监督和指导各部门(院系)做好公共场所、电梯的消毒、晨检工作以及传染源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
3.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4.做好鼠疫等重大疫情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校园安全管理处
1.组建学校应急预备队,实施校园划区全方位封闭式管理,减少与外界人员接触。
2.一旦发生疫情,立即组织队伍,落实校园及疫区的管控,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增派学校保卫人员,加强重点部位的岗哨警戒。
五、保障措施
(一)各部门(院系)要组建鼠疫防治应急预备队,随时待命参加疫点或疫区的预防控制工作,要指定2名以上的疫情监控员和卫生消毒员,负责本部门的疫情监控和消毒工作。
(二)安排相关人员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灭鼠,灭蚤。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办公室会议室等定期进行消毒。
呼伦贝尔学院
2019年11月25日